农机驾驶操作须知

发布日期:2023-09-12  浏览次数:369

一)驾驶(操作)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,需经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培训后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考试合格,持证作业。 (二)驾驶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时,应当随身携带驾驶证。驾驶人不得转借、涂改、伪造驾驶证。 (三)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从注册之日起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。 (四)驾驶人应当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,向驾驶证核发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换证。 (五)驾驶拖拉机从事运输时,不得超速超载违章载人。 (六)驾驶人不得在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、麻醉品后驾驶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。 (七)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应保持安全设施齐全有效,并粘贴反光标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