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审旗农牧局关于举办高素质农牧民培训班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04-08  浏览次数:440

乌农牧函〔2022〕32号 乌审旗农牧局关于举办2021年高素质 农牧民培训班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: 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,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保障,是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。为进一步加强我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,围绕我旗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各项重点任务,以培育家庭农牧场经营者、农牧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,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,根据《乌审旗2021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》要求,经研究决定,拟定于4月13日至4月18日在嘎鲁图镇举办2021年乌审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训班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对象: 各苏木镇遴选推荐的及自愿报名的年龄18-55周岁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,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牧业生产、经营、服务的农牧民和返乡创业者及巾帼妇女、退伍军人、中高职毕业生、农牧民合作社、企业负责人、种养殖大户、脱贫户及监测户开展培训。 二、培训内容 政策解读、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技术、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、瓜果蔬菜种植技术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、农药化肥减量控制技术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、无定河流域高质量发展、植保农业无人机技术、科学施肥技术、细毛羊、肉牛、生猪养殖新技术、农机安全生产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、养殖业法律法规解读、动物疫病防治、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使用等基础课和专修课。 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 时间:2022年4月13日至4月18日。 地点:乌审旗嘎鲁图镇东方明珠假日酒店 四、培训方式 为规范培训内容,保证培训质量,培训班主要以军事化管理、专题授课、集体讨论、实践观摩等形式进行。 五、其他事项 (一)本次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,费用由培训单位承担。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。 (二)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。 (三)请参训对象做好工作生产安排,按时参加培训,不得请假和缺席。 (四)参训对象应熟练操作智能手机、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、1寸彩色照片3张。 (五)按照“谁派出、谁监测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,严格落实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。拟参加培训人员及工作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疫情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发热、咳嗽等其他疑似情况和“三码”(行程码、健康码、密接码)显示异常的,不得参加培训。参训对象报到时,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、健康码、行程码及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结果,培训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。 (六)各苏木镇组织参训人员12日上午完成核酸监测。无定河镇、苏力德苏木、乌兰陶勒盖镇、图克镇及乌审召镇核酸检测采样地点在各苏木镇卫生院。嘎鲁图镇采样地点在旗人民医院。核酸检测费用由旗农牧局承担。 (七)请各苏木镇按照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统一汇总上报培训回执,务必于4月11日前将培训回执报至乌审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处,电子邮箱:wushenqiglz@163.com 联系人:乌龙都特15384777801 敖日格勒13948772593 徐 忠林13947757115 附件:1.各苏木镇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 2.2021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训班回执单 乌审旗农牧局 2022年4月7日 附件1: 各苏木镇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 苏木镇 无定河 苏力德 嘎鲁图 乌兰陶勒盖 图克 乌审召 分配名额(人) 50 45 30 25 25 25 附件2: 培训回执 序号 苏木镇 嘎查村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